九零之互换人生第214节(第3/3 页)
最新玄幻小说小说:
叛宗后,我打造万古第一宗、
别偷偷咬我、
炼制真爱符,竟被别人用我身上?、
洪荒:先天人族,修行成人道至尊、
问道苍云、
家族巅峰驱逐我,我走了你们哭啥、
玄幻:皇后力挺,改变剧情就变强、
邪神大佬带我闯诸天、
手遮苍穹之长生歌、
玩坏西游,从花果山开始、
无法修仙?肉身极致一样无敌!、
自蒙诀、
潜修百年,我于人间已无敌、
让你当奸细,你把美女魔尊泡了?、
多子多福:我的子嗣都是神体、
重生还债修仙路、
万货超市、
沉沦(女出轨nph)、
风流皇女她只想躺平(女尊)、
极战之初、
。
陆林希看着窗外,林业东居然舍得给高雅婷买一套四合院?真是大手笔呀。
陆林希三人回到出租屋,邓韵秋等在门口,看到陆林希回来,她眼里闪过一丝惊喜,“我正要找你呢。”
陆林希见她似乎有事的样子,立刻请她进去。
四人坐到沙发上,伍灵给三人泡了咖啡,邓韵秋告诉陆林希一件大事,“我偷偷跟一位老会计打听,原来林业东曾经挪用公司资金给大儿子开的科技公司。但是都一年多了,资金也没有还回来。”
陆林希眼睛一亮,她上辈子也是学会计的,怎么会不懂邓韵秋的意思。
她按住跳得飞快的心脏,“林氏木业的法人是谁?”
“就是林业东。”邓韵秋激动到不行,所以知道这个消息,她就马不停蹄赶了过来。
陆观华一头雾水,“什么意思?挪用资金怎么了?还回去就是了。”
陆林希摇头,“爸。挪用资金是犯法的。哪怕他还回去,只要有这笔记录,无论这事过去多久都可以追究。”
林氏木业大股东是林业东,但也有其他小股东,而公司财产属于公家,不属于个人。挪用资金就是犯法。
陆观华吃了一惊,“真的?”
这可比商业竞争更靠谱啊。只要把林业东弄进牢里,哪怕只是坐一两年,林业东的大儿子那么年轻,底下的人肯定不服他,这时候处理不好危机,肯定会满盘皆输。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。